转移支付是中央调节地区间财力分配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调节区域经济的主要政策。1994年,国家进行了税制改革,之后国家开始实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制度。到2014年,这一制度已经实行了二十年的时间。不可否认的是,转移支付增加了接受地区的财力,提高了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水平。然而,中央实施如此大规模的转移支付,是否真正能够促进接受地区的经济发展,即转移支付的效率有多高,是学术界一直关注和研究的重点。
到目前为止,根据搜索到的文献来看,转移支付是否有效率,学术界还没有形成统一观点。大多数学者认为,由于转移支付制度只是大框架,没有具体化指导,导致资金使用随意,缺乏监管,最终使得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缺乏效率。与此相反的是,少部分学者认为转移支付有效。
本文是以国家确定的少数民族八个省区为研究对象,以国家统计局、各相关省区统计局、国家财政部等数据收集、整理单位所公布的数据为基础。首先分析了各研究对象内部在转移支付前后的人均收入情况。结果表明,人均基础性收入绝对值无论是城镇还是乡村都有大幅提升。紧接着进行纵向和横向分析,即少数民族省区与全国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少数民族省区与其它省份进行比较。结果表明,从纵向来看,少数民族省区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逐渐减少,从横向来看,提高了少数民族省区与其它省区的竞争力。然后文章以少数民族八省区为研究对象,基于统计年鉴数据,建立面板数据模型,实证分析了中央对民族省区转移支付的效率。结果显示,转移支付在短时期内效率较低;从长期来看,中央转移支付效率更明显,其中效率最高的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效率最低是西藏自治区。
通过研究,本文认为,为了更好的促进转移支付制度的完善,让转移支付制度真正合理运行,促进少数民族省区的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民族和谐,达到全面小康水平,基于地区间收入不平衡的实际情况,给出了优化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自身发展、统筹规划民族地区等政策及建议。
关键词:转移支付,制度,少数民族省区,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