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的财物管理机制是人民法院履行法定审判职责和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当前时代背景下,人民法院推进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更加艰巨,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更加繁重。中国人民法院财物管理机制自新中国建立以后,伴随着中国多次的法院体制变革,也历经了几多变化。新一轮的司法改革触及到司法制度的一些深层次问题,例如司法地方化和行政化。省级以下法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便是为了达成该目标的配套措施之一。省级以下法院财物统一管理问题作为当前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做好法院财物保障,对法院展开的各项审理执行工作有基础性意义。保障人民法院能够独立履行审判职能,摆脱司法行政化、地方化的限制成为了本次司法改革的重点议题。
围绕探索人民法院财物统一管理这一主题,“财”和“物”关系密切,鉴于实际情况和改革的侧重点,本文主要研究人民法院经费统一上升到省一级统一管理问题。十八大以来,各地根据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一管理要求,结合自身基本情况,基本形成了法院经费省级统筹管理,但又按照省级统管的主体有所不同,省级以下法院财物统筹管理又可分成省人民法院统管与省财政统管两种模式。
论文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部分是导论,第二部分是中国法院财物保障模式的历史演进;第三部分是司法改革中省级财物统管的背景下,法院统管模式的分类及比较分析;第四部分是域外法院财物保障机制情况和启示;第五部分是以S省H市地方法院为例进行实例分析,探索适合的省级统管模式;第六部分是中国法院省级财物统一管理背景下,法院财物保障的发展方向。通过总结中国法院财物保障制度的发展沿革脉络,并学习借鉴了外国法院财管、财物保障制度的成功经验,深入剖析研究了当前司法改革中各地已建立的人民法院财物保障制度,并发现不足,从而探寻有利于中国法院依法独立履行审判职能的人民法院财物保障制度之道。